如何管住频频惹祸的亚硝酸盐
孟庆普
http://news.qm120.com2010-10-26 10:33:44 来源:全民健康网
亚盐是一种白色不透明的结晶体,外表极似食盐,允许作为防腐剂和护色剂在肉类制品中使用,常在食物中毒事件中扮演“主角”。近日,记者在北京、河北、云南等地走访发现,亚盐经营和使用存在不少漏洞,要减少亚盐中毒事件的发生,相关方面还需加强管理。
“严打”期间市场仍能买到货
前不久,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的一家河南烩面馆发生一起亚盐中毒事件。30多名食客食用面条后,出现心跳加快、身体瘫软、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因为救助及时,患者均无生命危险。据悉,这家餐馆误当食盐使用的亚盐购自附近的一家农贸市场。
据了解,由于误食亚盐造成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早在2000年就下发通知,要求亚盐必须由化工原料商店或建材商店专营,严禁集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经营。
10月15日,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地区的一家农贸批发市场。在市场经营调味料的大厅内,记者随机询问了几家摊主,均表示“卖亚盐”,但“当天不能取货,定下来,明天再来拿”。见记者态度诚恳,一位女摊主表示,货在外面的车里,可以马上去拿,15元一袋,不讲价。
在等候女摊主外出拿货时,旁边的另一位女摊主询问记者买亚盐干什么。
“餐馆制作卤肉,用一些。”记者回答。
“最近市场查得紧,不让卖。”她上下打量记者,“你背个包在这里转悠,大家都以为你是市场管理的,不敢卖给你。一袋就赚几块钱,查到了,划不来。”
“为什么市场要查?”记者追问。
“前些日子,北苑出事(指前文提到的中毒事件),把那边的市场都封了。我们这边也紧起来,严打。”她回答。
“既然不让卖,为什么你们还卖?”
“有人用啊!餐馆、食堂,做肉都用,来的多是熟人,有钱赚,谁不卖!”
正谈话间,先前的女摊主拿回一袋货,用塑料袋装着。记者注意到,这袋标识1千克的亚钠,产自浙江,批准文号为浙卫食添(2003)第025号,包装袋上还有QS标志。
“是真的吗?开个收据,如果是假的,好退货。”记者试探着问。
“开票?想害死我啊。不买算了。”女摊主很气愤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