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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医患纠纷化解于无形

孙梦 王丹

http://news.qm120.com2011-03-15 09:23:13 来源:全民健康网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医患纠纷甚至暴力冲突事件的发生引人警醒。该怎样化解医患纠纷?在刚刚闭幕的全国政协会上,几位委员各抒己见。

  今天拉开帷幕的“风云论坛”——公立医院院长访谈录,是一场对公立医院改革及其发展等重要话题展开的讨论。参与其中的院长们来自改革前沿,来自实践一线,对各项改革的推进和诸多难题的破解有充分的发言权。我们将邀请100位院长作为访谈嘉宾,就公立医院在体制机制方面的改革话题进行深度沟通交流。 

  吉林大学第二临床医院院长赵吉光委员

  第三方调解应成趋势

  “医疗风险有其社会属性,不应该让医院承担,也不能让医生承担,而要让社会承担。”全国政协委员、吉林大学第二临床医院院长赵吉光认为,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是合理解决医疗纠纷的有效途径,这个公共的机制超越于医院、患者,得出的结果比较有公信力,容易获得各方的认可。

  赵吉光表示,10年前他任沈阳市政协委员时,就提出要建立专门的医疗纠纷仲裁部门,相当于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你看现在出了交通事故,肇事双方很少出现纠纷甚至动手,大家都会求助交通队,为什么不能仿效它建立一个医疗纠纷的第三方调解机制?”

  “第三方调解机构的生命在于独立性和公正性。有些医疗纠纷是不可避免的,第三方对医疗不了解不行,这就要求第三方调解队伍里边应该有医学专家,同时还要有司法人员,站在双方的角度进行调解。除此之外,还应有保险公司介入,因为不少纠纷牵扯到费用问题。最后,政府职能部门也要加强监管,以保证第三方调解的公正性。”赵吉光说。

  “经费是第三方调解机构运作的一个主要难题,这种机构肯定是公益性的,其提供的调解服务应当是免费的,在运营资金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如果经费不到位,就可能无以为继。”赵吉光说。

  他还建议,第三方医患纠纷调解机构比较好能够上升到法律层面,将该机制确定为医疗诉讼的前置程序,并确定第三方医患纠纷调解机构的法律地位。同时,还应当确定医疗纠纷调解人员的准入机制,完善调解人员的资格认证。

  赵吉光说,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可以避免患者与医院的直接冲突,消除“医闹”赖以生存的土壤,而第三方调解的时效往往较以往的诉讼程序简单和便捷,可以使问题较快地得到解决,受害人及时得到赔偿,这对于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有积极作用。“很高兴卫生部部长在政协会议上已经明确提出,要争取在两年内建立起第三方调解机制。当然,第三方应该是真正的第三方,保证公平公正,不能又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赵吉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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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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