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引导居民首诊“下沉”社区
王彤 陈德芝
http://news.qm120.com2011-03-24 09:52:07 来源:全民健康网
家庭医生不是“低级别”的医生
丁训镭 江华峰
开展家庭医生服务的目的是为了使医生能更加关注居家的患者,降低高昂的长期护理费用,减少慢性病患者入院治疗的次数。因此,开展家庭医生服务不是为了限制居民看病的自由,而是为了给居民提供更贴近的健康保障服务。严格意义上的家庭医生,不仅要为居民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常见病的诊治、健康档案管理、预防免疫等基本服务,还要提供随叫随到的24小时健康咨询或急救服务。
现阶段,制约我国家庭医生服务推广的最大瓶颈是全科医生资源匮乏。全科医生在很多人眼中就如同“小大夫”,他们缺少足够的病源,只能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可以体现的医疗价值十分有限,很多人不愿意或者不屑于当全科医生。很多社区医疗机构的全科医生不是新毕业的大学生,就是由专科医生改行而来;不是医疗水平较低,就是专业知识太局限,这也给家庭医生的推广造成了一定影响。我们认为,家庭医生不是“低级别”的医生,只有那些具有全科医学知识,有丰富的临床经验,有强烈服务意识的医生,才可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家庭医生。
家庭医生制度在国外的发展较成熟。社区居民看病先找自己的家庭医生,如果有需要,再由家庭医生安排其住院或联系专科医生继续诊治。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只负责经过家庭医生同意的继续治疗费用。因此,家庭医生不仅要向居民提供一线医疗服务,还要掌握医疗资源,以便将患者推荐到最合适的大医院就诊。在我国现行的医疗体制下推行家庭医生制度,必须得到全方位的政策支持。第一,必须逐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家庭医生服务制度,包括家庭医生服务内容和方法,居民转移、退出服务的处理办法等。第二,政府必须加大对家庭医生服务的经费投入,不能将增加的服务成本简单地转嫁给普通老百姓。第三,要逐步建立起以家庭医生为基础的转诊制度,对经家庭医生诊治后确实需要预约专科医生的患者,在进一步诊治时给予一定的优先照顾甚至医疗保险上的优惠。(作者单位:上海市静安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