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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成“潜在原告” 解决医患纠纷呼唤新办法

http://news.qm120.com2010-04-08 14:20:23 来源:全民健康网

   堵门版:省会某医院“手足口病”事件

  郑州市民陈某2岁的女儿发烧、抽搐、呕吐,求治于某三甲医院。医生做了检查后,说患了“上呼吸道感染”,安排输液。但直到次日中午,高烧仍持续不退。家长怀疑诊断有误,再三向医生询问孩子病情,医生建议让孩子回家发发汗看看。不料这一发汗,孩子竟四肢发凉,身体发抖,不停地翻白眼。再到医院时,医生一看慌了,说孩子眼神不对急需抢救,但该院没有呼吸机,无法施救,随即下达病危通知书,要求家长签字,还建议将孩子转院。转院后,孩子被确诊为重症手足口病,且已出现肺出血、呼吸衰竭等多种并发症。在抢救13多个小时后,孩子离开人世。

  “明明是重症手足口病,咋能一直按 ‘上呼吸道感染’治呢?”家长与医院交涉,起初该院承认孩子得了重症手足口病,但后来又矢口否认,不承认有任何过错。陈某便在医院大门口扯上横幅,摆上孩子的遗照,喊上亲朋好友,每天少则五六人,多则四五十人堵在医院门口,如此这般持续半月。

  如今,陈某已诉至法院,司法鉴定也在申请中。

  版:新郑市某医院“植物人”事件

  “我就是拼了这把老骨头,也要为儿子讨个公道!一个小手术竟然让我59岁的儿子成了植物人!”现年86岁的新郑农村老太太毛某说,她对这家医院 “恨之入骨”。

  老人的儿子刘某,2008年11月5日在某市人民医院接受胆囊摘除术后便成了植物人。对于事故原因,患者刘某的儿子说,应该是麻醉医生在做了全身麻醉,患者术后没有完全苏醒的情况下,取走了喉部的导气管,引起呼吸不畅,导致大脑缺氧,而又抢救不及时。这些说法在司法鉴定书里得到了印证。司法鉴定认为医院对此事故负全部责任。

  患者的儿子是该市公安局民警,不便采取堵门等过激行为,而是选择了法律途径,但法院却迟迟不判决。于是,刘家不间断逐级,从市卫生局直至国家信访局。终有结果,医院先后赔付他们治疗费31万元。但是,他们已付出近80万元,认为医院应该赔付得更多才是。在诉诸法院后,截至目前已进行一次庭审,离宣判尚需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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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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