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山寨”药搭上EMS快车 邮售假药成为新手段
http://news.qm120.com2010-11-11 09:35:43 来源:全民健康网
过了一个星期,杨振生将整整4麻袋的交到李明手里。李明打开麻袋,见袋中是些已填好寄出地址的包裹。按规定要求,一次邮寄包裹在50件以下的,抽检不得低于10件;邮寄包裹50件以上的,应抽检15件到20件。既然知道了杨振生邮寄的都是,自然也就没有抽检的必要了。李明不但将4麻袋的分两批寄出,还擅自做主,把邮费“优惠”了20%。这事后来被邮政快递公司领导知道了,将李明批评了一通。李明还被罚款600元,并写了检查。但此后数月,李明仍私下里帮助杨振生从睢宁县王集镇邮局多次邮寄。
不久,睢宁邮政快递公司领导易人,李明打算趁机将杨振生列入“大客户名单”,让快递公司与杨振生签订合同,以争取邮费上更大的“优惠”。但按规定,邮政快递公司服务范围只能限于本辖区、不得异地揽收,从事药品邮购业务还须有药监部门的相关批复。李明和杨振生一盘算,认为以睢宁当地药店的名义与快递公司洽谈,不但“名正言顺”,也能更好地取信于患者,对进一步做大“业务”也有好处。这时李明想到,有个熟人在睢宁县城开了家“恒信药店”,就找上门去“借”营业执照,却遭到了对方的婉拒。
眼看煮熟的鸭子要飞了,李明和杨振生一合计,干脆“照葫芦画瓢”,伪造了“恒信药店”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徐州市睢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复”。实际上,自2005年6月起,“徐州市睢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更名为“徐州市睢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杨振生不明就里,在他花钱找贩子伪造的“批复”公章上,就少了“食品”俩字。
2007年11月27日,李明以“恒信药店”老板王某出差“为由”,手持这些伪造的文件和私刻的王某的印章,与睢宁县邮政特快专递公司负责人签下了“协议书”。有了这份瞒天过海的“协议书”,李明便明目张胆地以“恒信药店”的名义将杨振生偷偷运到睢宁的寄往全国各地。
据杨振生交代,随着生意越来越红火,河南、山东的许多“大户”都找杨振生“发货”。有段时间,每隔20天左右他就要送一趟“货”到睢宁来,每趟都要拉50多件,计5000余瓶。
李明和杨振生两人挣了个盆满钵满。2008年下半年,连李明自己都觉得“从山东那边发来的货太多了”,他担心公司“吃不消”,便通过关系,找到安徽省凤阳县和明光市的邮政快递公司走了一批“货”。2009年4月,他俩在睢宁县睢城粮管所租了房子,以方便储存和流转。
与杨振生同村的杨培见也开了一个“地下”制药厂,同样是为台前县的贩子“来料加工”。杨培见刚开始找杨振生“发货”,后来撇开杨振生“单干”,直接跟李明做“业务”,每个月他也要给李明“发三趟货”。杨培见按每瓶1.2元付邮费,据李明交代,这几年杨培见给的邮费“少说有2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