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山寨”药搭上EMS快车 邮售假药成为新手段
http://news.qm120.com2010-11-11 09:35:43 来源:全民健康网
其后不久,犯罪嫌疑人杨振生、杨培见分别被山东警方抓获。迫于强大的压力,同年10月29日,犯罪嫌疑人张东民在家人的陪同下,到睢宁县检察院投案自首。
2010年7月16日,睢宁县法院经审理后,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明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0万元;以生产、销药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东民、杨培见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和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和10万元;以销药罪判处被告人杨振生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5万元。
然而,这起案并未尘埃落定。据承办检察官介绍,本案仍有部分犯罪嫌疑人尚未到案,今后如查明已判决的李明等人有其他犯罪事实,仍将补充移送审查起诉。
短评:
完善监督部门协查机制
这起邮药案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欺骗性强。犯罪嫌疑人冒称正规药店,通过寄发销售传单、留下邮购方式,诱骗患者上当。二是危害后果严重。所药均系家庭作坊非法生产的“三无”产品,因其含有激素类、精神类药物成分,患者服用初期感觉疼痛减轻,但长期服用极易产生依赖性,加重病情,甚至会导致患者成瘾、残疾、死亡。三是打击难度大。这些是从加工地河南台前县、山东梁山县等运输至异地,再穿上邮政快递的“绿色马甲”寄出,销售渠道隐蔽,给相关部门执法检查带来难度。
邮药现象极有可能形成公共卫生特别是农村地区公共卫生的巨大隐患,必须多措并举加以遏制。首先要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充分发挥刑罚的震慑功能,对非法生产和通过各种渠道药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打击。其次完善各部门协作机制,药监、邮政等部门要加强跨地区和跨部门协作,建立信息互通、协查制度,做到对非法邮售等销药行为“全方位、无缝隙”监管。第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危害性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传授群众安全用药的知识,增强群众的安全用药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