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弊案主犯陈昭方受审 被指受贿205万(图)
http://news.qm120.com2010-12-15 09:23:18 来源:全民健康网
2001年8月12月,巴能军在武汉市商业银行贷到440万元。
公诉方表示,这不是陈昭方唯一一次为巴能军解决经费问题。
2001年至2009年间,陈昭方在兼任武汉大学校友基金会法人代表期间,还多次将校友基金借给弘博集团使用。
据了解,第一次借了200万元,之后每年借款金额都有增加,直至2008年达到500万元。2009年9月陈昭方案发时,有500万元借款尚未偿还。
陈昭方在庭审时表示,他在借钱给巴能军时,要求巴能军支付的利息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维护了武大的利益。
但控方认为,校友基金管理应严格执行会计和审计制度,使用应得到基金会理事会的批准,且投资应强调规避风险,宏博公司并不符合这一要求。
2001年前后,陈昭方还两次批准武大财务部预付学生住宿费共计550万元给弘博集团。
控方指称,2001年底,弘博学生公寓竣工并投入使用,学生也入住了。2001年底的一天晚上,巴能军再次来到陈昭方家,以开玩笑的方式对陈说,为了感谢他一直以来的关照,这是投资分红,说完就将一个装有5万元的塑料袋放在了客厅的茶几上。
更多的“关照”
检方称,其后,弘博集团越来越多地受到了陈的“关照”。
2002年,巴能军得知武大东湖分校改制的消息后,向陈昭方提出想办东湖分校。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成立于2000年8月,原是二级学院。新世纪伊始,根据教育部的思路,二级学院要被改制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独立学院。
自2002年7月起兼任武汉大学拓展办学领导小组组长的陈昭方,正是此次改制的关键人物。
检方称,当时武大的主要校领导看好的是田野集团和另外一家公司,但陈昭方找时任学校负责人汇报时,提出准备让田野集团和弘博集团联合申请办学,理由是弘博有办学实践。此提议得到了时任学校负责人的认可。
知情人士透露,随后,弘博集团和田野集团在招投标过程中,又得到了陈昭方许多关照。他们经常获得一些信息,有利于改进合作办学的方案,而这些信息都是非公开信息,能为中标起到重要作用。
2003年下半年,弘博集团和田野集团如愿以偿地中标东湖分校,与武汉大学签订了联合办学协议。检方指控,这之后的一个晚上,巴能军又带了20万元来到陈昭方家。
据巴的证言,这次,他不但是为了感谢陈帮助其获得了东湖分校的办学机会,还有一个原因在于,弘博集团在与田野集团联合办学过程中股份只占35%,他希望如果与田野集团发生矛盾,陈昭方可以多帮他说话。他说,陈答应了这一要求。
2005年上半年,巴能军为降低武汉大学东湖分校上交武汉大学的管理费,再次到陈昭方家请求帮忙,这次又带来了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