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弊案主犯陈昭方受审 被指受贿205万(图)
http://news.qm120.com2010-12-15 09:23:18 来源:全民健康网
这一次被疑违规的行为,此后曾遭诟病。但也有与会者回忆,计算机大楼的建设没有完工在于二期工程搬迁中存在争议,属于学校责任,因此参会人员认为中天集团不应属于这种情况,这才有了中天集团的入围。
但无可争议的是,陈恩成在其中颇有斩获。同年11月,陈恩成以中天集团的名义与武汉大学签下了这笔合同价9818万元的大单。
检方指控,1999年春节前夕,陈昭方在家中收到陈恩成第一次送上的两万元。2000年至2004年,陈恩成为感谢陈昭方的关照,每年春节到陈昭方家,以拜年为名送给陈各1万元。
2005年12月31日,陈昭方长子结婚之日,陈恩成送上了价值3万余元婚庆用品。其中包括:40条硬中华、30瓶五粮液酒、30瓶雪碧、30瓶可乐、60瓶长城干红。
婚宴后不久,陈恩成以支付其婚宴费用为名,又送上8万元现金和烟酒、虫草。
一年后,陈昭方次子结婚,陈恩成又以同样的规格表达了“心意”。
此外,陈恩成的“感谢费”还包括陈昭方两次出国考察费6千美金,2007年、2008年中秋节、国庆节的过节费4万元;甚至在2009年春节,给陈昭方孙子的压岁钱,陈恩成出手就是1万元。
颇具讽刺意味的细节是,十年间,陈昭方一直在收钱与退钱的反复中徘徊。
公诉人称,2004年至2009年,陈昭方下属多人因贪污受贿先后被查,他担心受到牵连,在2004年、2007年、2008年、2009年,陈昭方先后分五次将收受陈恩成的贿赂退还。而每当风声一过,陈昭方又接过了陈恩成的“感谢费”。
第一次退钱是在2004年3月。陈昭方退还了7万元现金,“总觉得不妥,心里也不踏实。这几年高校领导也有因基建问题被查出来的,我还是退给你好。”
而另外一次,2007年,陈昭方被举报借儿子结婚之机敛财,教育部监察局还要求其写出情况说明。公诉人称,陈昭方在情况说明中不仅完全否认了举报情况,称酒席只摆了寥寥几桌,也没有交代收受的来自陈恩成的大额礼金。
后来,陈昭方一次性退还了16万元。
法庭上,陈昭方及辩护律师认为,这些退钱行为恰恰体现了陈昭方的“自律”。
辩方律师认为,陈昭方分五次把收受陈恩成的28万元、6000美金退还给陈恩成,发生在陈昭方被司法机关于2009年8月31日采取强制措施之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因此,陈昭方在案发前,将所受收他人财物主动退还的行为“属于自律行为,不是受贿”。
但公诉人对此予以反驳,他们出示了陈昭方的一份供述,陈这样提及自己复杂而纠结的心路历程,“我之所以时而收时而退,主要是心里有私心,有贪欲之心,因此环境好时就收,但环境不好时,我觉得退了安全,踏实些。”本报记者 叶铁桥 雷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