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弊案主犯陈昭方受审 被指受贿205万(图)
http://news.qm120.com2010-12-15 09:23:18 来源:全民健康网
据接近办案人员的人士透露,在办案过程中,陈昭方交代其在担任武大校领导期间,在春节等节日及家庭的红白喜事中,收受下属单位多达100万元,这些人单次所送的金额多在5000元以上。
庭审中,陈在为自己家庭财产作辩护时,只承认这部分“收入”在60万元以上。
上述人员称,给陈送钱主要是春节等节日礼节性拜访,以及陈家红白喜事的礼金等,没有个人目的和请托事项,也没为本部门谋取利益。
检方对没有查获陈昭方为他们谋利的相关人证和书证的,没有进行指控,只认定金额中的少数几笔涉嫌构成受贿罪。
在12月14日的庭审中,陈昭方及辩护律师认为收受下属单位负责人11.9万元及2000元购物卡的事实,不能被认定为受贿。他们认为,这是陈昭方作为学校领导工作期间的加班费和辛苦费,属于合法的薪酬范围,不是受贿行为。但公诉方对此提出了质疑。
据了解,检方将在陈昭方案终结后,将武汉大学内部人士送钱的相关情况移交备案,并建议交由武汉大学处理。
本报荆州12月14日电
“收”“退”之间:是自律还是贪婪?
本报记者 雷宇 叶铁桥
检方除了指控陈昭方与巴能军之间的交易,还指控陈昭方曾收受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恩成贿赂28万元、6000美元。而陈恩成也在陈昭方的帮助下,接下武汉大学数个工程项目。
检方称,1998年,陈恩成通过朋友结识了陈昭方。陈昭方将陈恩成引荐给时任武汉大学基建处处长张某,提出陈恩成在武汉大学承接工程时“能支持就支持下”。
1999年3月1日,陈恩成首次通过武汉大学自主招标承建了梅园学生宿舍,工程合同价近千万元。
此后,这个年轻人在武汉大学的业务量不断攀升。
资料显示,2000年1月10日,陈恩成通过武汉大学自主招标,承建了博士生公寓工程,工程合同价550万元。
2003年年初,陈恩成向兼任武汉大学文科区工程指挥部指挥长的陈昭方提出,希望在文科区工程中入围中标,陈昭方表示同意。
同年2月,陈昭方主持的文科区工程指挥部工作会议,通过了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商学大楼主体工程的决议。这一工程合同价高达4626万元。
2004年,陈恩成得知武汉大学筹建计算机科学大楼,请兼任武汉大学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陈昭方打招呼帮其入围。
次年5月,陈昭方主持第10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了该公司入围。这一工程合同价达8875万元。
2008年9月,陈昭方主持召开武汉大学图书馆扩建工程招标有关问题会议,否决了排除有在建工程的建筑公司(中天建设集团在建设计算机大楼)入围资格的提议,最终确定中天集团等11家公司入围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