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异地互认”不再是遥远的新梦
http://news.qm120.com2010-02-25 14:24:20 来源:全民健康网
2月20日,新华网面向全国开通“我向总理报民生”今年两会征集话题,医改能否打破地域界限,是网友关注的一大焦点。新华网同时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住房、收入、医疗问题成为民众最关注的两会话题。
无独有偶,人民日报和人民网就民众最关注的“两会”热点问题网上调查中,医疗改革也列十大热点。不少网友期望国家考虑跨地区转移城市务工人员和退休人员医保,能实行跨地区医疗结算,尽快推行全国医疗结算“一卡通”。一个好消息是,医保转移接续已出台暂行办法,自7月1日起可随身携带。
医保关系“随身带”
钱小由是湖北人,2001年大学毕业后去了广州的一家单位工作,并把户口落在广州。两年后,她跟男友一起到上海发展,社保关系却未随之迁移,已在上海置业成家多年的她因此无法享受到一丁点医疗保险,甚至连生孩子的一万多元费用也是自掏腰包。
“照理我可以去广州生孩子,不过临产时挺着大肚子,路上太不方便了。当然,到广州社保局办个手续,指定在上海某家医院生产,可能可以报销一部分钱。不过这样的事情总是冗杂繁复,我也搞不懂。”钱小由说。
在中国广阔的大地上流动着千万、上亿名像钱小由这样因跨省变动工作而面临医保难题的人员,对他们来说,今年7月1日起将实施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无疑是一个迟到多年的喜讯。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颁布的这一暂行办法,规定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并划转个人账户资金。医保上以户籍为藩篱,画地为牢的陈规自此被破除。
乍闻消息,钱小由挺高兴:“我也能用上医保了。”可是,在拨打过上海的医保咨询热线后,她又生疑窦。工作人员告诉她,医保与养老保险是捆绑在一起的,也即医保必须与养老保险一起转移接续。尽管医保转移不得设户籍障碍,但养老保险要想转移进上海,按上海的地方政策,还得有上海户籍。对钱小由来说,医保转移接续只是“看上去很美”。
这不是中国在通向医保一卡通之旅上的第一次尝试。事实上,中国东部沿海发达的长三角地区,在医保异地互通上早已有过破冰之举,此次则再度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就在《暂行办法》颁布之后不久,1月14日,长三角地区社会保障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三角地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意见》。根据这一开始实施的《意见》,在转出地已经参加职工医保,后因跨地区就业,医保关系需随同转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企业职工,均可将自己的医保关系“随身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