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改革告别“纸上谈兵”医药企业谨慎发力
http://news.qm120.com2010-03-09 14:23:12 来源:全民健康网
在目前《意见》强调的“保证公立医院的主导地位”下,国家政策还是会大部分倾向于公立医院。如果在普通市场上和公立医院竞争,无论是外资还是国内民营医院,我觉得都是没有竞争力的。
我们在北京的普华门诊部,提供的就是面向普通患者的综合服务,坦率地说,日子过得并不轻松。选择专科特色道路面向特定人群,或者是面向高端市场化,在市场化途径和服务等方面做探索和引导,这可能才是我们应该走的路。
余小宝:相比起政策本身,我可能会更加关注政策最后的执行情况,好的政策最后是不是能执行出好的效果,是不是在下面遭遇到了层层打折的“软抵抗”。
我仔细看了《意见》,发现没有提出怎样实现管办分开的细化内容。现在的情况是,很多地方县医院的院长就是由当地的卫生局长兼任,国内卫生主管部门和公立医院之间这种普遍存在的“父子”关系下,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恐怕没可能在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中竞争。除此之外,做手术的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医保报销到账周期这些很现实的问题都直接限制了民营医院的发展,所以,其他的问题都是“末”,如果管理权和经营权这个“本”不能实现真正的分离,“一视同仁”的公平竞争根本无从谈起。
法人治理, 公立医院求解效率
对公立医院现阶段的发展而言,法人治理是不是一个可以实现的考虑?
徐国雄:改革法人治理结构是医改中的一个亮点,公立医院不是国家的行政机关,落实公立医院的法人治理结构其实是一个效率问题——管理能力弱,服务质量不高,经营质量差,这些都需要通过法人治理结构的梳理来落实。要建立公立医院的法人治理结构,更重要的是解决运营效率,管理人员过多,投资失控等等问题,这些问题无意之中加重了医院的负担,最后又转嫁到消费者头上。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能够让医院真正规避上述问题。
何梦九:就一个医院而言,当前主要的是完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从决策、监督和运行都形成了一套好的机制。决策有党委、行政有院长负责、监督有职代会,完善的院长负责制也应该是法人治理结构的一种。
如果组成医疗集团,数个医院整合,应该积极探索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比如,我们六院的集团和奉贤合作,理事会会长就是他们分管的副区长,副主任就是当地卫生局长。
如果多元化投入,有国有资本、有私人资本,一定要建立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但不能为了理事会而理事会,对于单个医院来说,理事会意义不大。
顾昕:一层层拨开公立医院的问题来看——公立医院改革是医改的核心,管办分开是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而要实现管办分开,法人治理是必需的手段和途径。
这次《意见》里提出,要“探索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就是要公立医疗机构与行政部门脱离行政隶属关系,成为真正独立的法人。从行政级别的卫生系统领导转为职业经理人,医院的院长自然会关心医院的发展,怎么留住优秀的医生,怎么吸引群众……现在我们担心的看病难看病贵、服务态度不好、高药价等等问题,在法人治理结构下,将来都会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