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害病渐行渐近的健康危机
http://news.qm120.com2009-08-31 09:40:07 来源:全民健康网
“这其中有2个原因,一是做环评的单位仅考虑了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却忽视了对附近人群健康的影响;二是‘符合标准’中的标准是一个工业和环保专业上的排放标准,并没有将对人群健康的影响充分考虑在内。”金银龙分析说。
据了解,不仅是东岭冶炼有限公司,其他环境污染事件中的许多类似“肇事”企业也都通过了环境影响评价。这些企业往往又成为“”的毒工厂。而环评单位开展环评工作时未考虑人群健康影响是主要原因。
国务院8月21日公布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将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分析、预测和评估以下内容:规划实施可能对相关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系统产生的整体影响;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和人群健康产生的长远影响;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条例》还规定,规划环境评价中须包含对健康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但是,《条例》全文中关于保障健康的内容仅有一句,并且是让非专业的环保部门兼顾公共卫生专业问题。《条例》中对于保障健康的操作性如何有待时间检验。”专家担心地表示。
此外,缺乏以维护健康为目的的排放标准也是公害病防治工作中的一个难点。以与铅相关的标准为例,记者从环境保护部的网站上可以找到“清洁生产标准—铅蓄电池工业标准”、“水质—铅的测定—示波极谱法”等8个标准,但是没有发现与健康相关的标准。
据了解,早在2002年“两会”期间,时任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院长的周宜开就曾递交提案,建议开展公害病的调查和防治研究工作,其中即包括有关标准的制定。2006年,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着手汞、镉、砷、氟4个环境污染物的环境健康损害判定标准的制定。按照计划安排,本来应在2007年制定出铅、铬污染对健康损害的判定标准及环境污染与健康损害事件的调查处理技术规范。但是,因为有的部门希望标准严格,有的部门希望标准宽松,工业、环保和卫生等部门的意见不一致,标准和规范最终没有出来,事情也不了了之。
针对相关标准的制定工作,金银龙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目前正在努力制定以维护健康为目的的相应污染物排放和暴露标准。这也是国家“十一五”规划中一个名为“环境中6种污染物(铅汞砷氟镉铬)健康损害制定标准”的项目。该项目自2007年启动,大量有关数据的采集、汇总和分析等工作已完成,现标准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食品安全事件使老百姓知道了苏丹红、三聚氰胺等名词,镉中毒、血铅超标事件使老百姓知道了重金属的危害。靠事件让老百姓懂得科学知识,代价太高了。实际上,作为成本支付的不仅有老百姓的健康,还有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甚至是国家的公信力。”一位环保专家说。
全国政协委员周宜开:明年“两会”还交公害病防治提案
□ 本报记者 张 昊 □
2002年“两会”期间,时任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院长的周宜开曾递交提案,建议开展公害病的调查和防治研究;建立环境与健康实验室,开展基础和方法研究,预防公害病的发生。记者近日电话采访了周宜开。
具体行动和措施没有下文
记者:2002年,您在“两会”上提交的有关公害病防治的提案得到回复了吗?
周:我从事环境污染危害健康方面的研究已经很多年,常常在最基层看到环境污染威胁百姓健康甚至生命的例子。2002年,我在工作中感觉这个问题有严重的趋势,因此就联合了几位委员提交了建议开展公害病调查和防治研究的提案。
提案确实得到了环保等有关部门的回复。但是回复的内容十分笼统:提案很好,原则上非常同意提案的意见和建议,答应会对提案涉及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但答复也就仅此而已,具体的行动和措施没有下文。
环境与健康问题渐渐受到重视
记者:那您现在还在继续从事公害病防治方面的工作吗?
周:是的。虽然在2002年公害病没有引起大家的重视,但是,近年来人们越来越关注环境污染对健康的危害了。我正在承担一个名为“土壤中重金属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项目,主要是关注受到污染的土壤中不同种类和浓度的重金属元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这个项目是环保部“土壤污染调查”项目中的一个子项目。可见,环境与健康之间的关系已渐渐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了。
明年3月“两会”时,我还会准备新的有关公害病防治的提案,争取能引起有关部门的真正重视。
应尽快摸清全国公害病情况
记者:近来接连发生多起重金属污染引起群体中毒的事件。您如何看待类似事件的集中出现?政府在公害病防治上还需要做哪些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