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有望终结医生写天书 病历用词不得含糊
http://news.qm120.com2010-03-25 10:19:47 来源:全民健康网
看不懂病历和处方怎么办?征求意见稿规定,书写医疗文书,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取消医嘱用红色墨水笔标“取消”字样。
药品用法要写明不得用“遵医嘱”
另外,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开处方时,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此外,书写时要求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一旦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实习医务人员写病历无权签名
实习医师是否有资格书写并签名?按照征求意见稿,在书写病历时,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由相应的医务人员书写签名,各级医务人员只能签自己的名字,不得模仿或替代他人签名。如果是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才能书写病历。
如果是手术记录,应当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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