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
  • 资讯
  • 医院
热门推荐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频道 >> 医药资讯 >> 正文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5月起施行(全文)

http://news.qm120.com2010-04-07 15:16:45 来源:全民健康网

   中新网4月6日电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近日发布《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许可的范围、条件、程序、资料要求和审批时限;明确了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药、单方制剂和小包装的购销渠道。此办法将于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全文如下: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是指《条例》中所确定的、等物质。

  国务院批准调整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和品种,涉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及时调整并予公布。

  第三条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生产、经营许可

  第五条

  生产、经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取得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

  生产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中属于药品的品种,还应当依照《药品管理法》和相关规定取得药品批准文号。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
网友关心话题
{/cms:show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