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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问题:违规违法大不同

崔芳

http://news.qm120.com2010-08-30 14:06:57 来源:全民健康网

  “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最基本的举证材料就是病历。但是关于病历的问题也最多,最让人头疼。”日前,在中国医院协会组织召开的医疗纠纷案件中有关病历相关问题研讨会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温勇的一席话,引起了在座法官、医院病案管理人员、医疗鉴定机构负责人和卫生部相关人员的共鸣。

  “没想到医院和法院之间也存在信息不对称。这次研讨会至少达成一项共识——违规的不一定违法,符合规范的也不一定就合法。这是我之前并不太清楚的。”一位与会医院代表在会后表示。

  病历修改:符合规范的也可能违法

  “医疗纠纷案件中,有的患者认为医疗机构提供的病历中有涂改、删节等修改过的痕迹或病历记载存在瑕疵,从而否定病历的真实性。”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郑雪倩说。

  郑雪倩援引今年3月开始执行的新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画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既然该《规范》明确了病历如何修改,就说明病历是可以修改的。但在对簿公堂时,为什么医院往往会处于不利、被动位置呢?” 郑雪倩首先抛出问题。

  对此,多名与会法官一致认为,在审理时,司法人员更关注的是病历到底是被“修改”了,还是被“篡改”了。

  “如果是对救治无大碍的个别错字、别字、疏忽造成的小瑕疵进行修改,就倾向于认可病历作为证据的真实有效性;如果病历改动部分影响对整个诊疗过程的判断、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法院一般不会将这部分病历作为实施正确医疗行为的证据。”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法官赵长新谈了自己的办案经验。

  赵长新进一步表示:“修改病历,即使符合规范,只要对病程、治疗有绝对影响,医院就要对此进行说明、举证。比起修改得规范与否,我们更关注修改部分对病程、治疗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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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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