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300多家医院可挂账结算 剖宫产最高补6千元
http://news.qm120.com2010-09-10 14:15:33 来源:全民健康网
本报讯(记者 张维 实习生 姜原)“今年10月1日起,率先在城三区推行市级医保统筹,最迟明年年底前,覆盖全西安市”。昨日,从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传出消息,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迈出重要一步,将实现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业务流程统一。
同城不同待遇将告别
2000年1月,西安市城镇职工医保启动,其中,分为市本级参保和区县参保。截至今年上半年,全西安市城镇职工参保人数170.43万人。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原因,同城职工所享受的待遇明显不同。西安市按照统一的标准核定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2%缴纳,企业按照全体职工月工资总额的7%缴纳。
原医保卡医保本不再更换
据介绍,此次率先实行市级统筹的新城、莲湖、碑林等三区,涉及参保职工10万人。市级统筹后,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医保本继续使用,全西安市不再统一换发新的医保本;需补办的,由用人单位向参保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统一由西安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补办换发。
原各区县发放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IC卡(以下简称“医保卡”)继续使用。待条件成熟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将实行统一的医保卡管理方式。
未按时足额缴费中止待遇享受
职工个人缴纳的医保费,由用人单位代缴。要求各类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8元,其中用人单位负担80%,个人负担20%。大额医疗补助保险费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征收。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费的,将中止待遇享受,并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滞纳金,直至恢复缴费。用人单位经法院宣告破产或撤销、解散及其他原因中止的,必须清偿其所欠的医疗保险费及利息。并为原在职职工按原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足一年和为退休人员一次性缴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