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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300多家医院可挂账结算 剖宫产最高补6千元

http://news.qm120.com2010-09-10 14:15:33 来源:全民健康网

  零售药店等统一由市上确认

  全西安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统一由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公布,实行“统一标准、分级管理”。驻城六区(含六区两基地)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直接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请。驻郊三区四县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向所在区县人社局提出申请,报市局复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全西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整体监督管理和年终考核工作,并按照“划分区域、分级管理”的原则,委托市及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监督管理。

  剖宫产医疗费最高补贴6000元

  本报讯 (记者 张维 实习生 姜原 袁登荣)昨日,记者从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调整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费用按比例由用人单位缴纳

  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按照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有关规定执行。生育保险费全西安市执行统一标准,即按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0.5%的比例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与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合并征收。

  生育医疗费实行限额补贴

  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了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符合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生育的职工,可享受以下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医疗费用实行限额补贴。

  生育医疗费(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输血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补贴标准:(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住院分娩医疗费补贴标准:①剖宫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6000元;②阴式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4000元;(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50元。另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最高补贴1500元,宫外孕后保守治疗,最高补贴不超4000元。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它费用补贴标准:(1)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属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职工,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限额补贴第1项(1)的50%由生育保险基金给予一次性补贴。(2)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发生宫外孕后实施保守治疗的,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4000元;手术治疗的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6000元。发生因生育引发的1种并发症的职工,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同时,再给予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若同时患有2种以上(含2种)的生育并发症,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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