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http://news.qm120.com2010-11-04 16:34:09 来源:全民健康网
托幼机构不再是食品安全盲区
酝酿好几年,审议若干遍,由卫生部和教育部共同制定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终于在今年出台,并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主要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托幼机构将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山西省临汾市天使艺术幼儿园负责人刘天顺说:“该《办法》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餐饮安全职能的重新划定,使得托幼机构不再是食品安全盲区、乱区。在未来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将把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刘天顺表示,过去,该幼儿园食堂厨师是按照的标准烹饪饭菜,这些厨师没有任何膳食营养知识,烹饪的饭菜总不合孩子们的口味,也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食品安全问题。而《办法》规定,各地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将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的内容也更加明确与具体,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我并不是在机械地落实《办法》,其实落实《办法》的过程,就是对祖国未来负责的过程,最终目的是希望孩子们吃好,身体好,学习好。”刘天顺说。
根据《办法》要求,托幼机构应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保证膳食平衡;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等。“膳食营养对于低龄孩童而言,其意义远不同于中小学生及成年人,幼儿园的孩子们正处于身体、智力发育的起步期与关键期,《办法》为孩子们饮食安全和茁壮成长提供了制度保障。”刘天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