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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采购新规“对症下药”

曹政

http://news.qm120.com2010-12-10 09:55:17 来源:全民健康网

  备受争议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终于有了国家级的统一规范。1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

  药物招标一直是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中矛盾交锋激烈的环节。《指导意见》亦承认,国家基本药物实施中遭遇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不规范,药品价格虚高问题没有得到有效合理解决,一些地区部分药品出现了断供、缺货等情况,影响到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效果和群众的受益程度。因此,此次招标新规着重针对药价、配送、质量等几个关键环节暴露出的问题“对症下药”。

  五项措施解决药价虚高

  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说,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出现价格偏高等现象,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招标和采购脱节,省级招标只确定企业名单,医疗机构普遍存在二次议价。

  对此,《指导意见》用了近1/3的篇幅,从5个方面对如何解决药价虚高进行阐述:

  一是量价挂钩,通过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的具体剂型、规格和质量要求,明确采购数量(或实行单一货源承诺)。

  二是要求详细调查和掌握基本药物近3年社会零售药店零售价格以及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进货价格,原则上集中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实际购销价格。

  三是采取分类采购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合理确定价格。对价格较高且存在价格虚高的基本药物进行公开招标,通过双信封招标制度等方式,充分利用市场竞争形成合理采购价格;同时,对独家品种以及经多次采购、价格已经比较稳定且供应充足的基本药物,则通过探索政府统一定价的方式合理确定价格;对用量小的特殊用药、急救用药以及临床常用廉价药采用邀请招标、询价采购或定点生产的方式,合理确定采购价格,以保证供应。

  四是招标结束后即签订购销合同,确保中标价即基层采购价,最大限度压缩流通环节,减少层层加价的空间。

  五是严格基本药物采购付款制度,交货验收合格后30天内付款,减轻企业成本。

  为防止因为剂型、包装等混乱导致的药品价格混乱,《指导意见》特别强调,卫生部将逐步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剂型和规格。在国家未出台规范的基本药物剂型和规格之前,各省(区、市)每种基本药物采购的剂型原则上不超过3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2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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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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