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资本办医院正式开闸 痼疾仍存内资踊跃外资谨慎
http://news.qm120.com2010-12-13 11:16:02 来源:全民健康网
从“举棋不定”到达成共识
《意见》的出台比预定时间晚了一个月。9月底,发改委曾发文称,文件已上报国务院,“力争10月底前出台”。而在此前,广东、浙江、福建、云南等地已经先行出台措施,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但与此相关的猜测从未停止。9月初,一则“外资独资办医院获批”的消息不胫而走,但卫生部发言人邓海华9月10日澄清:“中国不设外资独资医疗机构,到目前为止,还是这个**。”
有这一澄清在前,12月3日发布的《意见》令许多人“始料不及”。《意见》提出要“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不仅提出“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还提出“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允许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简化并规范外资办医的审批程序”。其中许多表述均首次出现。
“关于要不要对民资和外资开放,各方早就达成共识;至于开放到什么程度,决策层一直举棋不定。”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杜乐勋对本刊记者表示。自上世纪80年代起,杜始终坚持在医疗领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杜乐勋指出,在这一过程中,“财政部一直支持引入社会资本,因为仅凭财政投入无法解决供应不足的问题”。在“加快经济结构转型,大力发展服务业”的呼声下,商务部也对医疗服务业的开放持积极态度。
“不同意见主要来生部门。”杜乐勋说,“卫生部的部长、书记等主要也积极支持开放,但有些同志还是比较谨慎。”
杜乐勋还透露,此次发布的意见9月已在相关部门内部征求意见,这些条款当时已经成型。“之所以拖后,与各部门利益的协调有关。”杜乐勋说。
与人们印象中卫生部主导医改不同,近期多项医改**均由“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出。2009年4月,国务院成立以副总理为组长,16部门组成的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单位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改委承担具体工作。
据一位接近发改委的人士透露,“该办公室为议事协调机构,目前有20多个成员单位。此前一段时间,医改领导小组在各地组织了调研,颇为低调,今后相关**还将陆续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