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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中毒案开庭 三被告涉销售有害食品罪

林霞虹

http://news.qm120.com2009-04-29 09:19:38 来源:全民健康网

关键字:食品安全 瘦肉精

  广州日报讯(记者 林霞虹)今天上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瘦肉精中毒案在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白云区检察院指控邓云高,刘训尧,肖学庆三名被告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检察机关查明,2008年10月开始,被告邓云高租用蔡建飞(另案处理)承租的位于白云区的广州市金戎牲畜交易批发市场37号档口销售生猪,2009年2月21日晚,邓云高明知所销售的95头生猪含有盐酸特伦克罗(瘦肉精)有毒,有害成分,仍雇佣被告人刘训尧、肖学庆对当中的40余头生猪在37号档进行管理和销售,另外,邓云高还将其余的生猪运往市场外的北太公路路边售出,22日,凌晨1时许,广州市白云区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等部门工作人员对该档口所销售生猪检查,当场查获涉嫌含有盐酸克仑特罗成分的生猪31头,同日经广州市动物防疫监督所检测,从该31头猪中抽取的5份尿液样本中,检出4份样本含有盐酸克仑特罗成分,浓度均大于100微克每升。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邓云高、刘训尧、肖学庆无视国家法律,结伙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均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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