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餐饮具集中消毒有新规 让消费者用放心碗筷
http://news.qm120.com2010-04-14 09:12:39 来源:全民健康网
选址布局环境无污染场所要分工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周围应无积水、无杂草、无露天堆放垃圾、无蚊蝇等有害昆虫孳生地,环境整洁,应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30米以上。必须具有以下基本设备:餐饮具冲淋、消毒与烘干一体化的机械设备,餐饮具包装封口设备,恒温培养箱等检验设备。工作场所要分操作区和非操作区,总体面积应不少于300平方米,其设置应能保证餐饮具集中消毒的连续性,做到功能分区明确,人流物流分开,消毒工艺流程不得有逆向或交叉。餐饮具回收入口通道与消毒后的餐饮具出口通道应分开设置。
卫生监督评价须规范抽查要严格
餐饮具集中消毒管理有了“章法”,如何确保实施到位?4月12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该厅已联合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转发国家《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确保百姓用上“放心碗”。
根据要求,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每年进行一次卫生学评价并出具卫生学评价报告,综合评价达不到基本卫生要求的单位不得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加强本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卫生监管档案,每年定期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抽查不合格的要依章严处,并将相关信息通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的一次性消毒餐饮具索证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发放情况及时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同时,各级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部门要建立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存在的问题,落实各自监管职责,对协调配合不力,不通报监管信息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的责任。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