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发布公告:9月内清缴2008年三聚氰胺乳粉
http://news.qm120.com2010-09-06 09:56:32 来源:全民健康网
新快报讯 据《福州日报》报道,福州媒体今日将刊登福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告,公告要求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在9月30日前上缴2008年问题乳粉和2008年9月14日之前生产的未经检验三聚氰胺的乳粉。逾期不上缴的,将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公告内容如下:
为彻底消除2008年问题乳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问题乳粉清缴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销售、藏匿2008年问题乳粉和2008年9月14日之前生产的未经检验三聚氰胺的乳粉。
二、任何持有上述问题乳粉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上缴给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质监部门。凡在2010年9月30日前主动上缴的,可免予行政处罚;对逾期不上缴的,将依法给予严厉处罚。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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