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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不能妨害百姓健康

王乐民 陈晓曼

http://news.qm120.com2011-01-15 11:10:21 来源:全民健康网

  监管、打击和宣教多管齐下

  来自南方的一位药监官员分析认为,自2003年以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进行梳理,统一了标准,使用“国食健字”。200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对保健食品的研发、技术审评、原辅料使用、标签和说明书均进行了规范。

  也就是说,2005年以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获得不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在一定程度上,对保健食品市场起到了规范作用。但这位人士说,目前,我国保健品市场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应从这种传统的模式转变为重审批重监管的模式,全面实行备案管理。

  “在加强和改善保健食品市场监管的同时,应开展长期的、普遍的公众健康教育。”一直关注公众健康教育的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卢元镇认为,保健食品虽然有一定的辅助治疗作用,但不能替代药品。保健食品市场混乱有虚假宣传和广告的误导,也有消费者在这种误导之下而产生的侥幸心理,以为保健品能“治百病”。因此,在大力开展市场监管的同时,还应该开展长期的、普遍的公众健康教育,让公众能够正确对待保健食品。

  卢元镇表示,尽管有关监管部门在保健食品的审批中,对保健食品的功能和适应人群有着明确的规定,但生产、经营企业在推广宣传时经常会夸大功能,甚至宣传药品才有的治疗功效,对消费者,尤其是慢性病患者、老年人具有很大的诱惑力和蛊惑性。而开展健康教育,让消费者正确认识保健食品的作用,认识到什么是保健品、什么是药品,这样监管、打击和公众教育多管齐下,才能够对市场净化,还保健食品本来面目,让公众正确选择使用保健食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起到更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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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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