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依规使用“膨大剂”无害健康
孟庆普
http://news.qm120.com2011-05-23 11:38:58 来源:全民健康网
“膨大”西瓜、“催熟”香蕉、“避孕药”黄瓜……连日来,使用生长调节剂的水果、蔬菜食用安全性引来民众广泛关注。专家表示,植物生长调节剂按允许范围和允许使用量使用是安全的,不会造成健康危害。
上市前须经安全评价
“判断一种化学物质是否有毒,是否对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必须和剂量相联系!”5月20日下午,在中国农业大学农学系2楼的一间实验室里,国内著名植物生长调节剂应用专家何钟佩教授明确表示。
何钟佩说,我国已将包括“膨大剂”在内的植物生长调节剂纳入农药管理范围。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只有取得农药登记并办理了生产许可的农药产品,才能生产、经营和使用。申请登记的农药产品,只有经科学评价,证明较好的防治效果,对人畜健康和环境影响可控,方可取得登记。
何钟佩介绍,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安全性主要通过小白鼠急性中毒剂量(半致死剂量)来评价,根据中国农药毒性分级标准,“膨大剂”主要成分氯吡脲为低毒,制剂为微毒。另一种同样为低毒的生长调节剂乙烯利(催熟剂),原药小白鼠急性中毒剂量为每千克体重5110毫克,其毒性与氯化钠相当。
手拿一份氯吡脲的使用说明,何钟佩说,我国在批准农药登记时,在标签上规定了用药时期、用药剂量和施用方法,标注了使用范围和安全间隔期。“在实际应用中,瓜农应严格按照标签规定的用药剂量、用药时期和施用方法施药,如果使用不当,或者擅自提高剂量或处理不均匀,会导致局部浓度过高,出现畸形果、裂果等药害症状。”
不会导致“性早熟”
说起激素的副作用,人们的第一反应往往是“小娃长胡子”、“性早熟”。那么,使用了植物激素的瓜果会不会也让食用者“性早熟”?对此,何钟佩明确表示,植物激素和动物激素的作用机理完全不同,“根本是两回事”。
何钟佩说,植物生长调节剂有延缓生长和促进生长两个作用。以媒体最近报道的香蕉“催熟剂”乙烯利为例,通过释放乙烯达到促进香蕉生长的目的。作为一种植物激素(生长素),乙烯在香蕉体内也是天然存在的。实验表明,过高或过低浓度的乙烯利都不利于香蕉的生长和保存,“使用多了反而效果不好。”黄瓜使用的所谓“避孕药”也属于这一类。菜农使用,一般是出于黄瓜保鲜的目的,也能加快黄瓜生长、拉长瓜体。
“不必听到激素就紧张,像乙烯利这样的生长素只对植物生长速度起作用,跟动物激素没有关系。此外,乙烯利对动物的毒性很小,安全性高,没有必要害怕激素的大帽子。”何钟佩笑着说。
应加强监管引导正确使用
何钟佩认为,尽管按规定生产使用的植物生长调节剂是安全的,但必须注意到,目前确有一些无良厂家未经登记、不按标准生产、销售。
“作为化学合成的物质,使用的原料如果是劣质的,存在一些未知杂质,一方面,可能会让农民用起来没有效果,或者破坏植物生长,坑农、害农;另一方面,还可能对未来的食用安全带来隐患。”何钟佩建议,相关部门应对此加大监管力度。同时,由于我国农业生产规模化程度不高,如何引导散户农民正确使用生长调节剂也是政府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
农业部:60个“膨大剂”产品取得登记
针对社会上有关“膨大剂”的一些疑问,农业部网站日前刊出专家访谈解疑答惑。
问:果品中“膨大剂”残留量有无国家标准?
答: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世界卫生组织(WHO)建立了农药安全评价规范和准则,欧美等发达国家建立了一套严格的风险评估制度。我国根据国际准则,在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较为完善的农药安全评价体系。美国、日本等许多发达国家将“膨大剂”列为不需要进行毒性管理的豁免物质清单,其残留不需要制定安全限量标准,目前还没有科学证据表明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问:使用“膨大剂”是否像“瘦肉精”一样属于非法添加?
答:按照1997年国务院颁布的《农药管理条例》对农药的定义,“膨大剂”属于农药范畴。氯吡脲、赤霉酸等“膨大剂”与“瘦肉精”有着本质的不同,氯吡脲、赤霉酸属于登记批准允许使用的农药品种,而“瘦肉精”则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非法添加物。
问:有报道称“膨大剂”由日本研制,但后来出现瓜果畸形,不再使用,为何我国还在使用?
答:氯吡脲最早是在美国首先研发的,日本于1985年开始生产和使用。据查证,目前,氯吡脲仍在日本登记和使用,登记范围为葡萄、猕猴桃、西瓜、甜瓜、茄子、烟草等作物(并非像有些专家所说的,日本已停止登记和使用)。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从日本引进这种“膨大剂”,1992年获得我国农药登记,并开始在一些省应用。目前,氯吡脲不仅在我国使用较广,而且在美国、欧盟、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都在广泛使用。
赤霉酸作为植物生长调节剂,最早由英国于1961年研制生产。1985年,国内农药生产企业获得我国农药登记。目前,赤霉酸在全世界范围内广泛使用,尚未发现对人体有害。
问:“膨大剂”在我国的生产现状如何?
答:目前,有60个“膨大剂”产品在我国取得登记,含有的有效成分有2种(氯吡脲和赤霉酸),涉及45家农药生产企业,这些企业均为国家农药定点企业,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和能力,生产批准登记的产品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