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医生自由流动起来还有多远
http://news.qm120.com2011-03-07 09:34:57 来源:全民健康网
在北美,大多数医生独立于医院之外,相互关系一般由聘用合同维系。该合同保证双方的利益不被侵犯,除了责任、义务、服务和解聘理由等要写进去外,有一点双方都会讨价还价,就是院方为了保护自己的医疗资源和市场,一般会要求加入非竞争条款(NON-COMPETENT)。该条款会要求聘用医生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不得行医 (从十英里到临近区县不等)。在签署非竞争条款的医疗机构工作,一般会有限制,比如工作性质、工作时间等,慈善性质的工作不受限制,这些都是可以讨价还价的。至于医疗责任保险,一般也在合同中规范,大多数情况下由院方负责,承保范围一般都会列明。由医生负责的医疗责任保险,覆盖面要相对自由一些。医生合同非常复杂,一般要请专门的律师把关。
在北美,院方对医生的认证(CREDENTIALING)是复杂而认真的,包括医学教育学历、行医背景调查(差错、惩戒和开除,责任保险是否被拒,推荐信等等)。比如院方在认证时发现推荐信有不良意见,会直接与推荐人联系了解。医疗机构有纪律规章,可以取消医生的任用资格。例如,有医生在手术室吸烟被取消资格,也有医生因违反法(ETHICS)被医疗系统开除。这些医生再认证时会有烦。另外,医院为留住优秀医生,会不惜提供各种条件。
医生是相对独立的,基本独立于院方的行政之外,院方的各种专业管理委员会却大都由医生组成。另外,院方为提高服务质量,每年都会请医生给予反馈。在北美,医院管理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也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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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于2008年8月在昆明市开展多点执业试点,截至2010年10月底,昆明市办理医师多点执业1098人,办理人员占昆明地区医师注册人数的4.77%。
昆明市卫生局规定,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拟申请多点执业的医师,无须现执业医疗机构同意,可直接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师多点执业注册。但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要先经现执业医疗机构同意,方可申请多点执业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