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一分钟“仁者”变屠夫 精神病人越来越多
http://news.qm120.com2010-04-02 12:59:42 来源:全民健康网
■郑民生是否做“精神病”鉴定?
长期以来,对一些罪大恶极、民愤极强的恶魔是否在侦查起诉、审判定罪前先进行客观的、科学的、生物医学意义上而非社会学意义上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一直是一个耐人寻味的话题。不管是依法还是按理来说,对这部分有人格缺陷的犯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应该是个前置的、必需的程序,这既是对死难者负责,同时也是赋予一个加害人是否要承担罪责以及承担多少罪责的权利保障。与马加爵、邱兴东一样,同样折杀多人寿命的郑民生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也成了广为关注的话题。
记者注意到,当地有关部门,事发第一时间否认郑有精神问题就医的既往记录;之后,又澄清事发后曾带他去做过精神病司法鉴定。这一说法得到了福州市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的证实。
福州市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的一名工作人员曾在电话里告诉记者,郑民生3月25日被警方押送到该院司法鉴定中心做精神病鉴定。按“法医精神病鉴定程序”的规定,委托司法鉴定的办案机关应向鉴定中心提交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以及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社会资料等。参加精神病司法鉴定的人员应不少于3人。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做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在做出鉴定结论后,鉴定人应签署鉴定意见。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才能出具鉴定报告。
记者随即联系了南平市委宣传部通联站负责人余仕军,希望对此消息求得印证。南平市委宣传部负责人对此说法予以否认。他告诉记者,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郑民生,可以认为郑并没有精神病问题,因此对郑民生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说法并不可靠。
记者采访获悉,批捕能说明犯罪嫌疑人此前没有发现是患精神病的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但由于司法机关掌握了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精神病鉴定的权力,因此,司法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患精神病时并不需要负有举证责任,只是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家属的申请决定是否启动司法鉴定程序,不过,对于不进行精神病鉴定的,通常会说明理由。但司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精神病因而要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时,该机关必须出具司法鉴定,负举证责任。
由于我国目前是否对嫌犯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启动程序控制在司法机关手里,只有司法机关认为嫌犯有精神病嫌疑的,才会决定是否为其做相关鉴定。最关键的是,这些司法机关对他们判断和决定的标准不负有举证责任,因此,一句话,就是是否该做精神病司法鉴定,全由司法部门自己说了算;否则,嫌犯自己、家属、辩护人再申请也没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