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粮液酒窖产权争议始末
http://news.qm120.com2010-07-02 09:56:11 来源:全民健康网
风云突变
2009年10月,依照惯例,双方协议期满前两个月应签新协议。于是尹孝功向一直租用其祖业“尹长发升”酒窖的五粮液去函,希望双方再次签定新协议续租。尹孝功这时的身份是酒窖的所有者尹氏家族的第19代继承人之一。
两个月后,即12月30日,一份从五粮液集团发出的信函邮寄到尹孝功家中,通知注明,这是盖有“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公章的通知。
通知核心内容是:“五粮液已经于1995年和1996年分别购买了酒窖上方的厂房和尹家自留房,所以该窖池产权归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故“从2010年起不再与你方签订换约续租协议”。
该通知同时还注明:“五粮液股份公司的原始资产系多年来国家投入形成,你方对我公司的答复如有异议,可向我公司大股东宜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申请复核。”
绝对是万里晴空一声霹雳。就在三天前,她从新闻上得知“尹长发升”酒窖正在申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仅仅过了三天,这份通知让自己祖上遗留下来的一份瑰宝化为乌有。
几天前,尹孝功还为续租一事,特地去了五粮液集团公司,隐约听到的消息是,五粮液以前与尹家签的租约就是错的,是属于国有资产流失……。她当时未往心里去,认为是哪个人妒忌而胡言,现在,证明这不是谶语,是事实。
尹家向时代周报记者提供的所有协议、资料证明,五粮液与尹家签订的租赁合同从1952年始至2007年止共计9份,跨度为1952到2009年,其中,只有1966年到1976年这10年因“”原因而暂停。
尹家质问:难道这50多年都错了吗?如果说这些年的租用是错误的,那么只能理解为“”那10年才是正确的?这是个无法解释的悖论。
在尹孝功的多方奔走和努力下,2010年3月15日,各方决定坐下来商讨,希望能为“尹长发升”找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开会地点是在宜宾市国资公司13楼会议室,参加者有:宜宾国资委**法规科科长周家才、国资委2名干部,宜宾国有资产管理经营公司总经理于明书、宜宾国有资产管理经营公司副总经理唐XX及宜宾国有资产管理经营公司一名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