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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瘾”治疗:混战何时了

http://news.qm120.com2009-07-27 10:31:32 来源:全民健康网

关键字:健康焦点


  7月13日,卫生部发布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停止电刺激(或电休克)治疗“网瘾”技术临床应用的通知》。通知是发给山东省卫生厅的,文中称:“近来,你省临沂市精神病医院开展‘醒脑电击疗法’治疗网瘾的有关情况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为科学界定该疗法适应症和疗效,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专家就网瘾诊疗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研究和论证。专家一致认为,电刺激(或电休克)治疗网瘾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尚不确切,国内外并无相关临床研究和循证医学依据,暂不宜应用于临床。请你厅停止辖区内有关医疗机构电刺激(或电休克)治疗网瘾技术的临床应用。若开展科学研究,应按规定申报,经批准后须充分尊重受试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收取相关费用。”

  网络上一片欢呼。但在“杨永信网瘾治疗中心”,记者却看到另一幅景象。对于卫生部的叫停通知,不少家长表示了不理解和反对,一些家长甚至表现得有些愤怒。

  “什么叫不安全?我们的孩子我们不心痛?”一名姓王的家长气愤地质问。

  这名家长于2007年带着孩子在这里治过四个多月,花了近3万元。这次她是来“加班”的,“花多少钱,只要能治好孩子就行,多少钱也买不来孩子啊,要不然他就废了!”

  “我们也不懂正面的,反正这里千万不能关啊!”一个母亲悄悄说着,眼泪就掉了下来。

  陈彦方则为杨永信感到可惜。他认为杨永信的一些治疗手段,诸如亲子教育、家庭互动等都是不错的尝试。“如果要评价他(杨永信)做的工作,我倾向于七三开,七分成绩,三分问题。”

  “问题在于,治疗方式太粗了,不规范。”陈彦方说,在去临沂实地考察之后,他曾为此专门向杨永信提出过批评,“家长把人送到医院,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先关起来,电一下,这种做法要不得。”

  中国儿童心理卫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安定医院副院长郑毅介绍说,根据美国的相关规定,有危险行为的精神病人可非自愿紧急送医院强制观察和治疗,但最长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并且需要2名主治医师以上的精神专科医生共同决定,才能确定病人是否需要治疗和住院。目前在我国,北京的《精神卫生条例》借鉴了这一条款,上海、宁波、广东等省市也有相关规定。此外,医院的委员会应当对非自愿住院治疗等情况进行审查。

  但问题是,这些业内早已成为共识的规则并未得到尊重。“基层医院的情况就是这样。”陈彦方说,“什么三天观察期啊,委员会啊,在基层医生那里往往都流于形式。”

  郑毅认为,针对一些暂时还没有出台诊断标准或指南的疾病,医生并非就没有权利进行救治。“一个有精神科资质和因病施治能力的医生完全可以依据他所掌握的本专业知识对精神疾病做出鉴别诊断,并采用个性化的治疗手段进行治疗。” 他说,“只是这种手段要遵循病人权益最高的原则,要以保证病人的安全为底线。”



  低调的主管部门  

  要规范“网瘾”治疗,必须先给“网瘾”定性

  与舆论的喧哗不同,在“网瘾”问题上,相关政府部门始终保持着低调。

  7月9日,记者来到临沂市卫生局,希望了解“网瘾”治疗的监管情况。该局表示,采访需要市委宣传部同意。次日,记者在征得该市市委宣传部同意后,再次来到卫生局。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未接到宣传部通知,拒绝接受采访。

  在卫生部,分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曾经就“网络成瘾”问题召集专家进行过研讨,但并未得出结论性意见,因此不方便就此问题接受采访。

  陈彦方觉得,卫生行政部门的反应十分正常。“这个问题学术上还没有讨论出确切的结果,政府部门的确不方便发言。”

  记者了解到,即使在卫生主管部门内部,对于“网瘾”的定性也一直存在分歧。据卫生部一位官员透露,有意见认为,“网络成瘾”可以归入广义的精神疾病范畴,并通过确定诊断和治疗标准予以规范;也有意见认为,将“网瘾”列入精神疾病的做法需要“极为慎重”,认为这件事情要经过缜密的科研、严格的论证,广泛地借鉴各国经验。如果把某种上网行为界定成精神病的话,就要对它的发病机理、临床症状、临床表现、生理改变等做全面的研究和探索。

  有专家表示,并非只有中国面临难题。在网络游戏业发达的韩国,“网络游戏中毒”现象也很严重。目前韩国“网络中毒”者中75.6%是“游戏中毒”。从2003年起,韩国文化产业振兴院和韩国忠南大学就共同着手制定网络游戏成瘾标准,但是由于没有“什么才是深度成瘾”的客观判定,这一标准在试行中就失败了。2007年韩国再次开始着手制定“网瘾”标准,目前正在预防青少年“网络成瘾”商谈中心试行,但收集全国数据并评估的工作尚未完成。

  据陶然介绍,美国的“网络成瘾”研究工作起步较早,但截至目前美国国家“网瘾”治疗中心仅仅收治了63名患者,而且“网瘾”的研究和治疗均受到国家法律和医疗保险等相关因素的制约,因此尚不具备制定“网络成瘾”的临床诊断标准的条件。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所长、中国心理学会理事长张侃表示,“网络成瘾”这个问题涉及精神病学、心理学和社会学,并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应该在充分研究和全国同行研讨的基础上谨慎为其定性,并应经过国家卫生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准。一旦“网络成瘾”被定义为精神行为障碍,纳入“精神病”诊断范畴,就会给国家医疗保障、个人(尤其是青少年)的社会关系、社会地位等方面带来一系列问题。

  陈彦方则对“网瘾”列入精神疾病充满信心。他说,许多人不知道的是,中国的“网瘾”治疗研究水平一直是走在世界前列的。“我们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已经开始对‘网瘾’进行研究了。”

  他很为时间紧迫着急。“即使我们以最快的速度推进这个事,但通过国家层面制定出‘网瘾’诊断和治疗标准还需要多少时间?”陈彦方自己算了一笔账,收集典型病例3个月到6个月,治疗、随访1年左右,鉴定、发表研究结果大约半年。几项合计,“两年。哪怕以最快的速度,‘网瘾’要有规范的诊断和治疗规范也需要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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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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