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通报郴州工业氧事件 医院书记被开除党籍
http://news.qm120.com2010-06-13 15:18:52 来源:全民健康网
中新网6月13日电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日前通报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业氧代替医用氧事件的处理结果,通报称,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党总支书记李细莲利用职务便利以权谋私,使无证生产医用氧的公司长期为该院提供氧气,严重损害了患者利益,被处以开除党籍,行政降两级处分。
2010年4月,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郴州市儿童医院)使用工业氧代替医用氧事件被曝光。卫生部责成湖南省卫生厅对此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并做出严肃处理。鉴于该事件问题严重、社会影响极坏,经研究,决定对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予以全国通报。
经调查,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在氧气采购和使用环节均存在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的问题。2006年1月至2010年3月,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向未取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的郴州市工业气体有限公司购买氧气共计49067瓶,其中由该公司自行罐装的氧气30832瓶,并将违规购置的工业氧代替医用氧用于临床医疗。
通报称,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党总支书记李细莲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丈夫陈和平(系郴州市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提供方便,使无证生产医用氧的公司长期为该院提供氧气。李细莲工作严重失职,以权谋私,严重损害了患者利益。
同时,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相关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有法不依。未能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医院管理理念,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上存在严重缺陷,在医用氧采购、供应、使用、监督等环节未能严格按要求执行。
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在医用氧管理相关环节上规章制度不完善、不落实,内部监管不到位,医院管理亟待加强。医院部分工作人员缺乏安全意识,责任心不强,忽视医疗质量与安全,形成了下级不汇报、上级不监督的不良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