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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通报郴州工业氧事件 医院书记被开除党籍

http://news.qm120.com2010-06-13 15:18:52 来源:全民健康网

  事件发生后,湖南省卫生厅已责成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停用并封存了向郴州市工业气体有限公司购入的氧气,要求医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购医用氧;在全省医疗机构组织开展“问题氧”全面清查工作。郴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郴州市直机关纪工委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给予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党总支书记开除党籍,行政降两级处分;给予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综合办副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并免去行政职务处分;给予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主管副院长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兼北院院长、药剂科原主任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兼党委副书记等人党内警告处分。郴州市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已移交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通报指出,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生的工业氧代替医用氧事件,暴露出医院在依法执业、规范管理、落实制度和强化责任等方面存在问题,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监管不够。为此,卫生部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是医疗机构必须强化依法执业意识,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二是医疗机构必须加强内部管理,加大规章制度执行力。三是卫生行政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管,保障医疗安全。

  卫生部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全国医疗机构医用氧以及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活动,并将其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重要内容之一。各医疗机构要在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医用氧及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自查工作,包括采购、供应、使用、销毁处理等各环节情况。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7月31日前完成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用氧及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工作,并于8月13日前将专项检查有关工作情况报卫生部。卫生部将适时组织对各地进行督导检查,对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医疗机构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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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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