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聚氰胺两年后仍阴影未散 再搜查运动全国展开
http://news.qm120.com2010-09-08 09:57:45 来源:全民健康网
福州食安办发最后通牒
近日,福州市食安办发布公告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销售、藏匿2008年问题乳粉和2008年9月14日之前生产的未经检验三聚氰胺的乳粉;同时,福州市食安办还规定,任何持有上述问题乳粉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上缴给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质监部门。凡在2010年9月30日前主动上缴的,可免予行政处罚;对逾期不上缴的,将依法给予严厉处罚。
“这是三聚氰胺事件之后有关部门推出最严厉的有关三聚氰胺的公告。”一位国内乳企的人士如此评价。
“此项政策是福州市食安办方面的自主行为。”一位福建省工商局的人士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项政策或不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在三聚氰胺事件两周年之际,福州市食安办方面的此项政策被认为有着重要的意义,“在这两年来,三聚氰胺重现的新闻一直不断,福州市食安办的公文可以看做是对2008年三聚氰胺奶粉的最后通牒。”乳业资深人士王丁棉表示。
三聚氰胺“阴魂不散”
据《每日经济新闻》统计,在过去两年中,国家层面一级的全国食安办至少有三次对三聚氰胺重现事件进行了通报。
2009年最后一天,上海市食安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了上海熊猫乳品产销三聚氰胺超标乳制品的消息;而在此前20多天,陕西金桥乳业业被查处相似的问题。据了解,这两家企业被检出的问题奶粉,均来自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之中未被销毁的奶粉。而这也意味着,2008年之后,三聚氰胺奶粉再度出现。
2010年1月30日,全国食安办召开会议,在“三鹿奶粉事件”之后,首次通报五家国内剩余三聚氰胺未被销毁的企业。一时之间,引起了社会巨大的关注。
而后,在2010年7月9日,2010年8月20日,全国食安办还分别就青海、河北、山西、天津等地的企业产品三聚氰胺超标进行了公开说明。全国食安办的公告表明,这些地区的一些小型企业,在2008年的事件中并未将问题奶粉销毁,重新投入使用。截至现在,所有的三聚氰胺奶粉重现案例均是2008年的遗留毒奶粉,有关2008年未被销毁的三聚氰胺超标奶粉去向,成为公众最关心的食品安全话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