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标原价、搭售过期食品 超市促销警惕“潜规则”
陶然 王智亮 姜卫
http://news.qm120.com2011-03-03 11:38:00 来源:全民健康网
“过期食品混搭出售是超市行业的‘营销’之一。”江门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超市的食品供货量大,往往短期内会出现大量过期或将过期的食品,部分商家惯以使用瞒天过海的伎俩,将过期或将过期的食品置于琳琅满目的商品供货区中,消费者便会在不经意间购买到这些食品,相对于低微的购买成本而言,高昂的追偿成本让消费者对之路望而却步,只好“吃一堑,长一智”息事宁人。
“其实遇到这种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消费者可以索取10倍赔偿。”江门市消委会一名了解情况的人士告诉记者,消费者持有效凭证可以到消委会投诉,由该单位帮其与超市协商,但截至目前,还没有消费者到江门市消委会要求对商家销售过期食品进行索赔。
问题:不标原价,都写“特价”
物价部门
特价商品须规范标注“原价”
通过走访,记者还发现“特价”商品的“原价”在多家超市都没有作出标注,例如同一款卷纸,售价从17.3—23元不等,都使用了特价商品专用的黄色标签牌“原价”到底是多少不得而知。
在卜蜂莲花,记者看到洁柔蝴蝶卷纸用了特价的黄底标签标价为23元,并未标注出原价。“这个卷纸之前不是十几元的吗?”记者询问销售人员,得到的答复却是,“之前特价是卖过十几元一卷,现在23元也还是特价,因为原价好像是27元的。”该售货员还强调,特价不可能一直持续。另一个销售人员则归咎为物价上涨,“现在物价贵了。这里卖的毛巾,之前才3元/条,现在8元两条也是特价。”
在益华乐家超市,记者看到这款洁柔蝴蝶卷纸也在做特价,售价为17.3元/条,但有标明原价为20.8元/条。而在新一佳超市,这款卷纸被放在“海报商品”的牌子下,售价为20.9元,原价一栏空白。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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