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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掀起电视购物执法整治风暴

http://news.qm120.com2009-09-20 11:04:16 来源:全民健康网

关键字:社会万象

  唐某不甘心自己莫名受害,找到淳安工商分局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中心反映情况。据此,淳安工商分局12315工作人员很快作了相关处理:1、消费者反映他订购了一款皇冠手机,2009年6月28日收到货却是手表,情况属实。2、淳安工商分局工作人员打电话与上海东方电视购物中心了解反映情况,反馈消费者订购了手机收到货却是手表一事是事实,要求对方予以调查核实。3、淳安工商分局及时将情况通知邮政快递公司,请快递公司核实情况。4、支持唐某退回手表,货款予以全额退还的要求。经工商部门调解,邮政快递公司相关负责人答应了消费者退货退款的请求。

  案例五:

  好视立智能变焦复原镜:

  近视永不加深,去年300度今年200度

  今年8月,浙江省12315指挥中心接到多起消费者举报,电视购物中的"好视立智能变焦复原镜"广告,宣传"好视力智能变焦,近视永不加深,去年300度今年200度,眼镜能减度数,1整天轻松不疲劳",但使用后毫无效果。工商机关立案调查发现,该广告在全省各地11个电视频道播出,其内容涉嫌虚假宣传。工商机关已发出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叫停这一违法广告,并立案查处。

  浙工商掀起电视购物执法整治风暴

  今后,屡次制作发布虚假电视购物违法广告以及未经整改继续发布违法广告的电视媒体,特别是发布广告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法停止或取消其广告经营、发布资格。同时,电视购物也将建立"无障碍退货制度"和"售后保障基金"。针对当前电视购物良莠不齐,消费者常常陷入消费陷阱的现状,浙江省工商局今天发布《关于加强电视购物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电视购物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电视直销购物广告问题突出,已面临信任危机,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了。广电总局本月10日下发通知,要求播出机构禁止播出介绍药品、品和、减肥等产品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通知要求,新闻、国际等专业频道和电视购物频道,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教育、少儿等专业频道不得播出不宜未成年人收看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禁止以公众人物、专家等名义作证明,禁止虚构断货、抢购、甩货等情形推销商品。上星频道每天18点至24点的时段内,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

  浙江省工商局今天发布的《关于加强电视购物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将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依法对电视购物行为涉及的市场主体进行一次集中检查,重点检查电视购物经营主体证照是否齐全、证照是否有效,经营主体相关前置许可、营业执照是否过期、实际经营状况与登记注册事项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清理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引导规范和清理查处相结合办法及时予以处理。

  其次,《意见》指出,将充分发挥广告监测的作用,重点加强对电视购物广告的日常监测,特别是对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消毒产品、保健用品、手机和收藏品等电视广告的监测,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发布广告监测通告,披露监测中发现的虚假违法行为。督促电视购物广告的发布单位和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广告审查制度,强化广告审查,自觉过滤和清除违法电视购物广告。加大违法广告查处力度,集中力量集中查处一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电视购物违法广告。对屡次制作发布虚假电视购物违法广告以及未经整改继续发布违法广告的电视媒体,特别是发布广告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依法停止或取消其广告经营、发布资格,切实规范和净化电视购物广告市场。

  再次,《意见》指出,各地将建立电视购物商品质量的监管机制,特别加强广告虚假宣传、消费申(投)诉集中的商品质量监管。对质量不合格及广告承诺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合的商品,依法组织查处并认真落实不合格商品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和退市制度。同时,通过检查指导督促和帮助电视购物经营主体建立和落实商品质量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等制度,完善电视购物商品的准入制度。

  同时,充分发挥全省各级12315平台作用,加强电视购物消费,认真受理涉及电视购物的消费申诉,依法公正处理消费纠纷;对电视购物问题突出的,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坚决查处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并通过座谈会、通报会、公示会等形式,建立电视购物企业和重点媒体通报约谈机制,督促媒体和经营者主动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节目审查把关,自觉规范电视购物行为。要积极引导电视购物经营主体建立"无障碍退货制度",引导建立"售后保障基金",强化消费者权益保障。

  目前,杭州下城工商分局在出台抓行政指导、抓企业培训、抓投诉处理、抓消费教育等措施规范电视购物行业的基础上,将"无障碍退货制度"覆盖到了电视购物行业。伟奥购物、好得意购物、吉祥购物、诚前购物、好的购物等5家电购企业已首批加入"无障碍退货制度",并已分别准备了"售后保障基金",以确保客户的售后问题及时得到解决。据悉,加入"无障碍退货制度"承诺单位后,这5家电购企业已主动为消费者退货达443件,退货金额达13.01万元,消费投诉率明显下降。

  发布电视购物消费警示

  怎样从电视购物中发现真正物美价廉的商品,怎样有效避免可能存在的陷阱?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消保委专门发出电视购物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注意以下细节可避免上当受骗:

  首先,在选择电视购物时要多长个心眼,应该选择信誉佳、口碑好、有品牌和正规厂家和供货商家以及购物平台,不能盲目跟风、贪图便宜。

  第二,要多对商品信息作了解。在购买前应事先多方面、多渠道了解该商品信息,并结合自身需求,有选择、有目的地购买商品,商家绝对化的承诺往往并不绝对。

  第三,选择的购买方式,尽量使用类似支付宝等有信誉保障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在付款前一定要先检验商品,对存在瑕疵、损坏或功能不全的商品应予以拒收。了解商家的注册地联系方式以及是否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

  第四,对没有发票的产品,消费者应该拒绝签收,缺失凭据,否则日后很难。

  第五,在要求退换货时,邮寄的商品时要注意保留凭证,已付款的商品要注意保留订货凭证,收货后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购物凭证、订购单、正式发票及汇款单等,如果受骗或出现消费纠纷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第六,电视购物应该理性对待大众传播媒介的名人效应、不要迷信现场演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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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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