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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药安全应急初具轮廓 四块“短板”待补

http://news.qm120.com2010-06-12 16:38:00 来源:全民健康网

  4块“短板”待补

  近年来,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重视。在国务院设立应急管理办公室(国务院总值班室),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应急管理工作后,各级地方政府随后开始设立应急办,有序展开相关应急管理工作,但应急体系仍有四个“短板”亟待加强。

  其一,制度不完善,预案不适用。

  法律方面,《应对法》并非专门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而现行食品药品相关立法中,除《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中有部分零星规定外,绝大部分应急管理制度散见于部门规章,缺乏系统性和权威性。2007年颁布的《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虽然与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相关,但也仅是针对有安全隐患的药品。

  预案方面,《国家突发公共总体应急预案》主要由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共同研究撰写,而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预案的形式和内容过多借鉴了国家总体预案,反映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个性和特征不够。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现,由于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涉及部门众多,各责任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具体工作的协调沟通机制规定不明,导致预案可操作性不强。

  其二,队伍不稳定。

  “侧重应急预防,兼顾应急处置”的应急管理新观念,还没有被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普遍接受,日常管理理念并没有把应对突发事件作为一种独立、特殊的管理方式。

  这种“重应急、轻预防”的错误理解,以及对事件发生几率和影响存在的侥幸心理,间接导致政府对应急管理专家和应急管理人才重视不够。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多依赖监管部门现有的行政设置,临时成立应急管理指挥机构,组员大多未经过专业性应急管理培训,处理时容易陷入被动。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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